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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24-12-26 22:35:40ETtoday新聞雲> 社會
2024年12月26日 22:30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快訊/黃國昌痛斥檢察官無證據 警「第三次舉牌」已可強制驅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北檢26日偵結後依收賄、背信、
侵占公益等罪起訴,求處28年6個月。小草聚集在北院外聲援,但晚間10點5分,
警方第三次正式舉牌,宣告現場群眾在禁制區違法集會,命令立即解散。由於已
經三次舉牌,警方後續恐強制驅離。
立委黃國昌稍早帶30人進入旁聽,稍早他出來後向現場群眾表示,「我可以
跟大家說的是,那個阿北,還是大家認識的阿北;那個阿北,還是我們熟悉的阿
北,但讓我心疼的是,主席被關押了4個月,我可以聽得出來,他在回應法官問
題的時候,跟4個月前、跟我對談的柯文哲,反應真的沒有那麼快了。講出來的
話,也沒那麼有力氣了,但我可以跟大家保證,柯文哲被關押4個月後,對於京
華城的坦蕩,一分一毫都沒有改變。」
黃國昌痛斥,檢察官用臆測方式在羅織入罪,「檢察官說柯文哲收了1500
萬,我剛剛坐在法庭,除了看完起訴書,還想問檢察官有什麼證據?他講不出在
什麼地方給錢,他說有一個工作簿的檔案紀錄著1500。我沒有辦法相信,我第一
次看到,不見錢的蹤影、沒有金流,用一個檔案說柯文哲收了1500萬。」
黃國昌說完不久,警方隨即在晚間10點05分第三次舉牌,並用大聲公廣播:
「(現場意見領袖)持續帶領群眾於集會遊行禁制區、台北地檢署前面舉行集
會,已違反集會遊行法規定,現在警方依法第三次舉牌,命令解散,請你盡速帶
領你的群眾離開。」
依照集會遊行法規定,警方舉牌三次後,即可展開強制驅離。如今警方已舉
牌三次,是否採取強制驅離,備受外界關注。
根據集會遊行法第6條,北檢北院為集會遊行的禁制區範圍,除經禁制區主
管機關核准外,無法依規定申請集會;惟依據「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
則」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精神,警方尊重群眾表達言論之自由,並
未進行驅離。但發表演講,將被視為是集會,而非純粹意見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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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和小草進入北院旁聽,出來後向現場群眾轉述庭審情況。
(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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