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檢察官跟法官說查完還要再一年?

作者: assidiot (omega)   2024-12-27 09:16:29
假設新聞說的為真,檢察官說還要查一年。
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款,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北檢蒞庭檢座是在打臉自己同事嗎?
還要查一年表示還沒查清楚,刑訴也沒有規定北檢偵查期限,表示北檢你可以慢慢查沒關係

阿幹,你自己也知道四個月查不夠你可以慢慢查,
柯出來了你也能繼續查阿
那為何貿然起訴?
不就是因為刑訴紙給你北檢四個月鴨柯的期限,
為了鴨而鴨,為了拖北院下水而起訴讓法院接鴨,
讓北院去當替死鬼,但北院法官也不是每個都像北檢狗一樣。
所以沒查完還硬要起訴,就說白了北檢根本不是想查清楚事實,他腦袋裡只想著怎麼不放柯
屁出來而已
真的呵呵,有夠垃圾。刑訴都白念了
※ 引述《Skyblueway》之銘言
: 新聞有這段
: 最後法官請問檢察官,還要查多久,才能讓案情晦暗不明程度降低?
: 檢察官的回答竟是:再交叉詰問完所有證人,那恐怕還要一年!
: 查了四個月 查出這種結果
: 只有excel上的1500萬
: 然後硬找個跟沈領的錢接近的區間
: 凹說是拿來行賄
: 這什麼辦案效率 還敢說還要再一年?
: 還說你可以不相信檢察官 但要相信證據
: 天下第一檢真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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