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我國刑法是不是該修法了?

作者: longing2046 (Tiesto)   2024-12-27 10:57:23
1.中華民國刑法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
2.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一項:「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同條第二項:「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3.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偵查,不公開之」
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這幾條是不是嚴重不合時宜,無法與世界接軌,該修改了?請問該怎麼修法呢?小弟不才,拋磚引玉幾個方向
1. 廢掉法官,只留檢察官,起訴=定罪
2. 犯罪事實不需有確切證據,以檢察官心證為主
3. 偵查,不公開,但可對特定團體為之。細則會再另立專法。
這次應該不會有立委再跑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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