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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又輸了,這次是司法。
韓國檢察官看過韓劇都知道,權威時的產物
可以把好幾任總統起訴到自殺,雖然只是演戲
後來都特赦了,但也引來一系列削弱檢察官的改革,甚至敢將檢察官獨佔起訴權分給警察。
這後來導致了一系列檢警鬥爭,甚至拍成了秘密森林,反觀台灣拍廢死片,只為說司法好棒
棒。
事實上陳梅慧案,恐怕都是背地在檢警鬥爭的結果,怕到時台灣會比照英美日韓中的體制,
將起訴權分給警察不再獨佔,反觀台灣連國民參審都被閹割,甚至司法的組織架構及權力仍
是威權時期的那一套,從以前的檢察官及法官淪為迫害人權的傀儡,到現今仍是如此,當打
貪只會比照中國打蒼蠅或打政務官是為了政治目的,平時抓個幾百元沒開單或送資源回收的
基層清潔員,只為騙人民說有在打貪,時則對上層高官尤其利害關係的執政黨完全沒動靜。
當法律捍衛者淪權力奴隸,台灣檢察官又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