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界:柯文哲起訴書充滿檢情緒用詞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4-12-27 12:46:29
我先講我柯黑哦 小草不要以為我隊友
我想起有部日劇叫99.9刑事專業辯護律師
裡面劇情就是在主打翻案
跟批判日本的訴因制度
訴因制度是指檢察官在起訴時,應記載「訴因」
(包括犯罪之時間、地點、方法),以明確顯示
公訴之犯罪事實,避免審判對象不確定
造成法官無法客觀、中立,並特定被告防禦對象
主角松本潤飾演超級愛問十萬個為什麼的律師
到法庭與檢方攻防環節 明明已經證明當事人
在起訴書上的犯罪時間就是有不在場證明
檢方就非常油條地變更犯案時間
比如說延後一小時 讓被告完全不能防禦
或讓整個事務所小夥伴努力落空
但因為主角本身是冤案被告家屬
早就識破檢方這種垃圾步通常都能出奇致勝
但台灣現實的司法比日本更爛
我們是不採起訴狀一本主義的
是用卷證併送主義的
法院在起訴前已經看到檢方起訴書跟證物
反觀被告跟辯護人常常是不知道檢方到底賣什麼藥
他當庭講的論述跟起訴書常常也對不起來
(偵查跟出庭的根本不同個檢察官)
也沒辦法質疑法官其實心有成見
辯再多也只是過場而已
搞得當事人覺得找律師根本沒屁用
(是真的沒用)
結果柯這案更厲害了
連犯罪時間地點交付方式通通都沒有
就對方有提款 你寫下一個數字
用途/數額/時間 通通對不起來
反正用猜的連連看
然後你被告上法院
可能十年後 才說啊原來你是清白的
抱歉抱歉 你可以回家了
有這樣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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