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oun (skyoun)
2024-12-27 13:54:28※ 引述《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之銘言:
: 不然詐騙怎麼層出不窮
: 車手拿到錢之後 就用其他方法洗出去
: 你抓到上游 上游一樣說
: 你要抓到車手在什麼時候 在哪 拿錢給我
: 不然沒有證據
沒有車手交錢的證據,是要怎麼證明這個「詐騙的上游」是罪犯?
1.「上游」參與詐騙的謀畫、指揮
2.「上游」有大量的不明財產 (並適用財產來源不明罪)
3.無法定罪
: 然後小草一方面說政府防詐不利
: 另外一方面又說 沒有證據要放師父出來
: 詐騙拿到錢 洗進另外一個人的帳戶
: 再賺到第三方變成點數或虛擬幣
: 再洗到國外
: 現在只有提供銀行帳戶用幫助犯起訴
: 但是主犯每天吃香喝辣 要你拿出證據證明
: 錢到我身上 否則就是押人取供
就目前的結果來看,1;33[m「押人」合理與否,社會自有公論
But,
看著 imB 詐騙案、大麻郵包案、雞蛋進口案.....,很難沒什麼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