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這個國家越來越糟糕了
詐騙太猖獗 還有酒駕殺人毀家庭
一堆吸菸的垃圾仔
為什麼不能好好立法杜絕?
比如
1.詐騙當車手就關個10年 金額多少以上就無期徒刑 台灣可以多蓋些監獄 受刑人裡面吃用家屬要支付 不支付就一天吃一餐不會餓死就好 算公費餐 這樣不就沒詐騙了嗎?
2.酒駕也是 臨檢抓到酒駕罰錢?也太不痛不癢了 抓到直接關6個月 相信出來工作也沒了
這樣還有人敢酒駕嗎? 撞死人直接判死刑就好 財產全數賠償受害者家屬
3.一包菸賣個2000塊 路上抽菸仔少一半以上
政府也可以多點稅收 還是一堆立委也抽菸不敢動這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