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李立法
3.完整新聞標題:
利用颱風天偷梅花鹿轉賣釀2死1傷 2嫌被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a8VTdVR.jpg
▲潘、陳2嫌利用颱風天盜取梅花鹿牟利,釀2死1傷,被屏東地院依加重竊盜罪判刑。(資
料照)
潘男夥同陳男利用風雨交加的颱風天,侵入私人梅花鹿園區,偷運3頭梅花鹿轉賣牟利,
卻造成梅花鹿2死1傷,收到贓物的王男主動向警方報案,獲檢方不起訴處分,潘、陳2人
則被屏東地院依加重竊盜罪分別判處1年及8個月徒刑,可上訴。
潘、陳2人去年7月27日利用「杜蘇芮」颱風侵台、風雨交加之際,侵入郭姓業者經營的梅
花鹿園區偷運1頭成鹿及2頭幼鹿,成鹿因為受傷被棄置,傷重不治,被綑綁搬上車的2頭
鹿幼也受傷,其中1頭因嚴重脫水導致死亡。
出價2萬元向潘男購買2頭幼鹿的王姓男子,卻主動向警方報案表示看到新聞才知道自己買
到贓物,並主動歸還,檢方偵辦後,予以王男不起訴處分,被警方循線逮到的潘、陳2嫌
則被檢方依加重竊盜罪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屏東地院認為,潘、陳2人竊取他人財物,任意以綑綁、棄置方式傷害動物,導致1幼鹿、
1成鹿死亡,如此罔顧、輕蔑動物生命的心態,實不足取,雖由潘男進入園區行竊,陳男
負責把風,但2人應視為共同正犯,依加重竊盜判處潘男1年徒刑、判處陳男8個月徒刑。
https://i.imgur.com/EQzcIhu.jpg
▲潘、陳2嫌利用颱風天盜取梅花鹿牟利,釀2死1傷,被屏東地院依加重竊盜罪判刑。(資
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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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鹿鹿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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