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益律師團已經介入幫忙,麥當勞其實有沒做的事情,依性騷擾防治法,麥當勞在接獲當事人告知被性侵後,只用性騷調查成立做結並開除加害人,但實際上應該依法通報性侵,然後30人以上的公司需對當事人提供心理輔導與其他社會協助,這些麥當勞沒有做。
很多時候大公司跟連鎖店的社會責任不是只有員工的行為就歸員工,公司沒有更多責任,因為越大公司能吸納的社會資源跟使用的公共資源就更多,並一旦犯錯就會造成更大的問題,例如消費者保護法中就有針對經營店家的環境,如果越大的公司對其環境提供的照顧不足而導致客戶在營業場所受損,就必須賠償,例如因為沒有張貼止滑導致客戶跌倒,即使客人自行摔倒,營業店家也要附連帶責任。
麥當勞這個案子中,發生了監視死角問題,除了性騷性侵,其實對食安的責任也有隱憂,如果倉庫沒有監視器,那麼有人對食物做壞事,那就沒辦法究責,而麥當勞的服務量這樣大,一旦出事就會造成許多人損傷。
至於性侵案賠償,麥當勞美國也有例子,麥當勞三年前才因為店內主管性侵而賠償了受害者1.3億。
這些設計都是要讓佔用較大的資源跟影響力較大的公司需要負擔起更多社會責任。
因此這個事件不是單純麥當勞開除加害者就沒事,主要就是因為其依法公司規模已經有要求需要輔導受害者並盡力協助,但麥當勞只有做成性騷結案該開除加害人而已。
而這事情甚至應該在麥當勞內部做宣導,以警示更多主管不得有相同的行為,再性騷擾防治法中對30人以上公司都有要求要加強宣導,而麥當勞這點是否有做目前也是要檢視的地方。
去年我有一樣來幫助在ptt上爆料在全家便利商店收到店長侵犯的當事人,後來這個案子也是去跟全家做調解,我可以跟大家說一個目前已經知道的結果,就是全家沒有保留當初被害人申訴性騷的資料,因此這樣的控訴跟向加害人的求償也可能因此打折甚至難以成案,但依法這些資料是需要保留的。
以上例子就是要說明,麥當勞這類公司出現這些問題,不是所謂只要有調查並且開除加害人就好,還要去檢查有無未依法而造成瀆職的問題。
如果有,那麼就需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並且從源頭加強管理,要求改善死角跟宣導。
※ 引述《MrBing (特別來賓)》之銘言:
: 現在脆上面殺紅眼
: 只要有人買麥當勞馬上公審譴責
: 但我認真問
: 麥當勞
: 除了開除當事人外
: 還能怎樣
: 麥當勞又不是公家機關有審判的能力
: 還是脆上面的人是要麥當勞上層出來下跪
: 有八卦嗎
: https://i.imgur.com/w2SunBo.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