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北檢不服柯文哲等4人交保 向法院提

作者: dreambreaken (小滅滅)   2024-12-28 13:13:57
整件事情就是無恥到極點
整個司法過程應該是
檢調掌握證據~>抓人~>起訴
搞了四個月起訴書出來
證明檢調完全沒有證據
朱亞虎是後來才被抓去問話210萬政治獻金
甚麼1500萬也是抓了以後從硬碟亂湊出來的數字
我想請問北檢當初壓柯文哲的時候所謂的證據在哪裡?
這份起訴書完全證實了檢調壓人取供
結果壓了四個月還甚麼都沒找到
這簡直是無恥
現在都要2025年
台灣竟然還會發生沒有證據壓人取供這種事情發生
大家只看到柯文哲被汙衊貪汙起訴
最一開始的時候壓人北檢早就犯法了
我建議民眾黨趕快向高檢提告北檢
1. 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罪)
檢察官屬於公務員,若在明知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進行不當的偵查或追訴行為,可能構成
濫權追訴罪。
條文內容:公務員明知無罪而追訴或對無罪之人非法處罰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刑法第124條(濫權妨害自由罪)
若檢察官利用職務之便,強行扣押或限制被告自由,而無正當理由,可能構成濫權妨害自
由罪。
條文內容:公務員濫用職權,非法逮捕或拘禁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引述《jiouje (JioUje)》之銘言:
: 快訊/北檢不服柯文哲等4人交保 向法院提出抗告
: ettoday 記者黃哲民、鄒鎮宇/台北報導
: https://reurl.cc/vppN6j
: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案,27日凌晨3時裁定5名被告交保,柯文哲、沈慶京
: 等5人陸續在中午前重獲自由。對此,北檢不滿法院裁定交保,27日晚間向台北地院提出
: 抗告。
: 檢方表示,不服法院就柯姓、應姓、沈姓、李姓等4名被告具保等裁定,已擬具相關事由
: ,依法於27日晚間9時30分許,向法院提出抗告。另就彭姓被告部分,不提抗告。
: 檢方指出,法院所裁定的羈押替代措施,尚不足以擔保羈押必要性發生之可能,「且無附
: 加科技設備監控等配套措施」,意即交保後,仍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至於不對彭振聲
: 交保裁定抗告,是因彭於偵查中已認罪、接押庭時,當面向法官允諾不會翻供。
: 明天大場面又要來了 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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