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社會上的聲音都一面倒
認為17歲女生就是受害者?
我看這則新聞時
覺得有人聲稱自己被性侵一年
因為工作與班表 而默默忍受 就感到匪夷所思了
台灣是只剩麥當勞能做?
要同樣性質的工作 還有肯德基、摩斯漢堡、漢堡王、丹丹漢堡
要其他性質的 有便利商店、物流廠、電子廠、外送員、保全
總不會第一次就直接拉去做愛
一開始應該是性騷擾 幾次看你沒反抗
才覺得你自己也想被幹 所以半推半就 拉去監視器死角幹
這女生難道完全沒想過 要從富二代身上 撈到錢跟好處
所以也願意給富二代幹嗎?
只是沒想到 幹了一年後
富二代的想法居然是:「我幹你 我爽到 你也有爽到 為啥我要給你錢?」
所以轉而聲稱自己是被性侵 跟富二代索要和解費
但富二代又不是很容易在官司上擊敗的對手
人家能請律師 打到你成立誣告
所以轉而找其他財路 就是當詐騙集團
被抓到的詐騙集團 每個當然都說:「我也是受害者 我帳戶被騙去當人頭戶」
但是在法律上 你把帳戶借給詐團 那你就是詐團成員!
所以警察找不出源頭時 司法就會判出借帳戶的人賠
這個貪心又壞心的17歲年輕人
指控性侵失敗 當詐團也失敗
已經看不到明天與希望 所以選擇死一死
一切都是自作孽 為什麼好多理盲濫情的人 要去同情他
甚至扯上什麼女權婦權? 莫名其妙!
我平常不吃麥當勞 但等等晚餐 我決定去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