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團體的雙重標準:是推動平等還是製造對立?
近年來,許多婦女團體以推動性別平等為名,積極發聲並參與公共事務。然而,部分婦女團
體和女權主義者的言行卻暴露出明顯的雙重標準,不僅無助於真正的性別平等,甚至可能成
為霸凌男性的工具,助長社會矛盾。
首先,部分婦女團體對於相似情境採取截然不同的態度,令人質疑其公正性。例如,當男性
被指控性騷擾時,婦團往往迅速譴責,即使缺乏充分證據,也會要求對當事人實施嚴厲懲罰
。然而,當女性被揭發存在類似行為時,這些團體卻選擇迴避或淡化處理,甚至將女性的行
為合理化為「社會壓力」或「自我保護」。這種選擇性發聲讓人懷疑,其目標並非追求真正
的平等,而是以性別為基準進行偏袒,甚至以政黨顏色進行偏袒。
其次,某些婦團的激進主張反而成為社會對立的根源。她們經常將「女性受害者」與「男性
加害者」簡化為性別刻板印象,忽略了實際上男性也可能是性別歧視的受害者。例如,許多
國家的監護權爭議中,男性往往被預設為不適合的監護人,但婦團對此卻很少表態,甚至漠
視這種不公正現象。這種單方面的性別議題操作,只會加劇男女對立,削弱性別平等的基礎
。
再者,部分婦團的行動已經超越了倡導平等的範疇,成為針對男性的攻擊性言論和行為。例
如,有些婦團在社群媒體或公開場合發表極端言論,將男性群體統稱為「潛在加害者」,甚
至將少數男性的不當行為放大至整個群體,進行無差別攻擊。這種做法本質上就是一種性別
霸凌,與她們所聲稱的反對性別歧視的理念背道而馳。
婦女團體本應是推動性別平等的重要力量,但當她們的行為淪為雙重標準和極端化操作時,
不僅無法實現性別和諧,還會讓原本應該被支持的性別平權運動遭遇更多質疑。真正的性別
平等,不是壓制另一性別,而是以公平的視角對待每一個個體。不論性別,任何人都不應該
成為社會不公或霸凌的犧牲品。如果婦團無法正視這一問題,那麼她們的存在將成為性別對
立的推手,而非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