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再獲交保恐上電子腳鐐 因高院質疑防逃措施不足
10:172024/12/29 中時 林偉信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中,藍衣者)涉及京華城容積率與政治獻金假帳案,
在押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移審法院後,北院27日裁定交保,完成交保後,穿著藍白拖離開
返家,進入家裡前跨火爐去霉運。(中時資料照片,鄧博仁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起訴後獲北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檢抗告後,高院認為被告有逃亡及
串證之虞,但北院沒有說明具保等手段及具保金額為何可以防逃,一旦北院重開接押庭,
就須對高院質疑重作決定,如果柯文哲未被羈押,法界指出提高交保金額及電子腳鐐監控
會是另一種替代選項。
北院原本裁定,柯文哲交保新台幣3000萬元、李文宗交保800萬元(偵查中尚有交保200萬
元)、沈慶京交保4000萬元、應曉薇交保1500萬元,4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除日常
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
檢方抗告後,高院由審判長王屏夏、陪席法官楊明佳、受命法官潘怡華組合議庭審理後,
認為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被告4人有
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合議庭指出,北院裁定對於被告4人無羈押必要性乙節,未就其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復
未具體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理由實屬不備;北院諭知之具保金額
,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亦未
見原裁定妥適說明。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229001176-260402?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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