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babear (優質廢文製造機)》之銘言:
: 小時候對於一個國家的司法體制
: 都是由最優秀的文組法律人
: 共同對正義真理與普世價值的最後守護
: 但往往司法判決與民眾價值越來越遠
: 除非法律人有其他見解是百姓不同的
: 就是背後有無形的壓力給這些單位
: 綜合以上總總 是不是只有獨裁國家
: 才能一手遮天的操縱司法啊
先說結論,法律是可操控的 也不是獨裁國家專屬
要不要操縱就只能靠自制
法律的文字都很抽象,沒辦法很具體細膩
優點就是涵蓋範圍很大 不會掛一漏萬
缺點就是解讀上 你覺得是棋盤
我說TMD這就是綠豆糕 它就是綠豆糕
你如果又是弱勢 就只能含淚吞
真要想不被當權者/司法弄
就是要極為乾淨 連一點點的灰色都沒有
萬一有滴髒污 就可以指控你整個人都髒了
微罪不舉就看人家爽不爽給
有錢人還能請律師幫忙嘴回去
年薪沒有破百的人
是沒有時間、金錢跟鬥雞法律人吵架的
是說台灣每年都有人去歐美日讀名校法碩博
為什麼台灣法律還能搞成這樣?
都跑到私人企業默默賺大錢? 剩下就是劣幣驅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