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 幹
如果按照這邏輯
假設 我是說假設啦
我吃飯的時候隔壁如果剛好坐的是馬姓記者
或是江檢察官
這時我先偷拍個幾張照片
然後去跟地檢署檢舉說
「馬姓記者或江檢察官在與朋友的聚會聊天時
透露出原來就是江檢察官透露1500給馬姓記者」
按照這推論超級合理對吧 畢竟起訴書和鏡檢資料完全一致
馬姓記者又說要還他公道
這樣江檢察官是不是該自己出來解釋他沒說這句話
或是他就要交出是誰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名單
不然這證據或許不充分 但推論也非常合理
畢竟 我人事時地物也只有事未被證實
比那個未知時地的可信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