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北檢如何證明excel表不是自己做的?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12-29 20:21:26
※ 引述《CPer (CPer)》之銘言:
: 剛剛看到說北檢起訴的最關鍵證據excel表
: 卻自白說無從查證excel製作人是誰
: 都不知道誰做的 到底要怎麼起訴啊?
先說一點現實,在正常情況下:
https://i.imgur.com/yeySLfl.png
一般上會有「作者」一欄,得認出檔案持有人
而如今臺北地檢署這樣一說,豈不是貽笑大方?還是說該電腦本身也會去識別化,像下列
截圖(紅框處)一樣無從得知作者?
https://i.imgur.com/4kf0hDE.png
(順帶一提,「作者」欄目可以被編輯,因此電磁檔案被任意更動的可能性,恐怕無法完
全被排除)
不管怎樣,真要「連連看」的話
邏輯應變能力要很發達,且不能讓對造有任何反駁心證之空間,可是按照地檢署目前的作
為來看,顯然的已經與「初衷」相去甚遠了...
: 那反過來說隨身碟也經過北檢之手
: 那要如何證明excel表不是北檢做的
: 是不是要先羈押北檢防止北檢串供?
先決條件在於,要證明北檢(嚴格來講,端股檢察官全員)確實有不當言行
但就算真有「取得供證不實」之事,感覺上不會輪到刑事方面賡續偵辦、管理,相反的將
直接送懲戒法院處置
這一切應輪不著局外人來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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