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cocop0175 (2.98624)》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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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草一直在洗沒證據
: 笑死了
: 我就問一個問題就好
: 6000萬政治獻金有沒有依法申報?
: 210萬賄款有沒有從民眾黨帳戶提出再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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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草死都不敢談這兩個
: 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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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簽賭詐騙的時候帳冊能不能當證據
: 可以啊
: 那為什麼到阿北這邊就不行了?
:
: 嘻嘻
: 現在的樂趣就是
: 每天打開八卦版
: 看小草崩潰
: 說台灣鬼島沒希望
我支持查柯文哲,如果他有貪污,一定要被重罰。
但是你說的那些不管210萬還是6000萬,又或者吵最兇的1500萬,這些錢究竟放在在哪,錢
用去哪,查清楚讓大家知道,這正是北檢的工作啊。
還有,你舉的拿帳冊當證據,如果北檢要用excel當證據不是不可以,但重點在北檢要把錢
的流向也查清楚,而不是只拿excel出來說。
我之前有發文舉國稅局查稅的例子,國稅局一定會查出你錢的清楚流向做證據,甚至還有清
楚人證跟時間地點,把完整證據全部拿出來讓你沒話說,才能認定你逃漏稅,不會只是把你
找去就隨便開罰。
對照這次起訴書只寫某時某地,而且檢察官居然自己當庭承認說他們也不能確認excel內容
是柯文哲做的。一樣要查金流,這樣對照國稅局查稅SOP,就更顯得北檢荒謬。
現在的狀況就是北檢自己工作沒做好,每個月從納稅人那邊領10萬月薪以及加班費,查了四
個月居然查不到錢的流向,甚至當庭承認證據薄弱,這種表現當然人民不買帳。
北檢領人民的錢,結果交出這種東西,就算我支持查柯文哲,不代表我認同北檢這樣隨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