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愚人節夜與兩女共處包廂 「啪4次」不滿

作者: RRADA (HIRO)   2024-12-31 11:03:49
1.媒體來源:中時
2.記者署名:簡銘柱
3.完整新聞標題:
愚人節夜與兩女共處包廂 「啪4次」不滿足還想吃姊妹丼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一名男子阿德在去年愚人節與2名女網友小美、小萱(均化名)共赴台南市某娛樂場
所,租用包廂進行聚會。在此期間,小萱先對阿德進行口交後,趁小萱去廁所時涉嫌對小
美進行猥褻行為,並在小美睡著時強行性侵。台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月。
又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小萱是網友,小美則是小萱的表妹,愚人節當晚三人相約台南某會館房
間,三人躺在床上,阿德躺在小萱及小美中間,當時燈光全暗,小萱先為阿德口交後,趁
小萱離開去廁所之際,阿德強行擁抱小美並撫摸其大腿進行猥褻,又於隔天凌晨趁小美半
夢半醒不知抗拒之際,以手指伸入小美褲縫,進而插入小美陰道進行性侵。過程中,小美
多次表達抗拒並推開阿德,但阿德仍持續進行不當行為。
小美與小萱證稱,2人都是第一次跟阿德見面,並非事先相約要為親密關係。過程中,小
萱返家洗澡時,只剩阿德與小美在包廂,阿德就轉過身去抱小美,小美沒有特別的反應,
但有問阿德:你平常都這樣子嗎?阿德不記得後續對話,只記得小美有說她不習慣,阿德
就停止,小美於審理時也證述:當時她有對阿德說:你都這樣子隨便抱人家的嗎,是阿德
由小美上開回答及反應,理應知悉小美並不喜歡阿德所為過份之親暱舉動,而阿德也因此
停止當下的行為。
小萱證述,他在小美返家洗澡時,有與阿德發生性行為,之後小美回來,三人躺在床上時
、房間內燈全關後,她有幫阿德口交完,之後她離開去廁所漱口,回到包廂又與阿德再次
發生性行為。
阿德於審理時供陳:當日與小萱發生4次性行為,第一次在小美回家洗澡的時候,第二次
、第三次都是小美也在包廂時,這兩次都是大家都沒有睡、蓋棉被在滑手機,就是他跟小
萱蓋一件棉被,小美自己蓋一件棉被,她們兩個人都躺在他旁邊,第四次是小美回家之後

面對小美指控,阿德坦承有對小美為擁抱、撫摸大腿,及以手指插入小美陰道方式等行為
,惟矢口否認有性騷擾、強制猥褻或乘機性交之犯行,並辯稱:她透過小萱得知小美對他
有興趣,又當時有聊天,感覺不陌生,他跟小美靠近,就是想試探小美對他的感覺,他的
行為並無違反小美之意願,小美是清醒的狀態,且兩人是先擁抱、親吻後,才有以手指插
入小美陰道之行為,且小美都沒有拒絕、也沒有推開的動作云云。
法院審酌,阿德與小萱為網友,與小美係初次見面,兩人並不熟悉,其在上開地點已與小
萱為多次性交行為,卻仍不滿足,無視小美刻意的疏離與抗拒,先違反小美之意願,對其
為上開猥褻行為得逞,又利用其睡著不知抗拒,乘機以手指對小美為性侵害行為,造成小
美心理上極大之恐懼。復考量阿德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未見悔意,未能與小美達成
和解、調解或予賠償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月。又犯乘機性交罪,處
有期徒刑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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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231000029-260402?chdtv
6.備註:
第一次見面就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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