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暗戀這種東西 代表你根本沒那麼喜歡她
如果你害怕改變現狀 代表你連喜歡她的勇氣都沒有
喜歡就勇敢去追 你不追到時候也是被別人把走
不如拼一次 有些事情不主動永遠不會有結果
就例如我之前大學剛看到一個同系學姊 超正
那時候我也不知道怎麼了竟然主動去問她的名字
但她一開始沒告訴我名字 我換個方式問她的FB
結果她就告訴我了
可惜她已經有男朋友了 但之後在學校看到也是不會尷尬
因為我本身不是什麼會主動認識人的人
多年後我才發覺那種勇氣才叫喜歡
所以如果未來你又遇到喜歡的她 不要暗戀 勇敢表白
千萬不要像我一樣哦
※ 引述《likeshit (大便般的存在)》之銘言:
: 剛剛發現一個我暗戀的女生
: 要跟新認識的異性一起跨年
: 已經暗戀5年了
: 心還是很痛
: 這樣正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