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man387 (呱呱)》之銘言
: 美國的法官都是擔任多年有資歷經驗的律師或檢察官選出來的,除了沒有奶嘴,也不會有
: 恐龍法官。
: 台灣表面上是司法獨立,但法官也是有升遷的誘因,想當審判長,庭長,最高法院甚至大
: 法官,都是執政者可以利用的工具。
: 台灣所有的司法問題,都是因為法官也想升遷,包括不判死刑,追根究底的因素也是如此
: 。
: 我美國朋友是這樣認為啦,有道理嗎?
要不要去翻一下法規
審判長、庭長又沒有比較多錢
唯一對法官有意義的誘因也不是升遷
而是去高等法院的業務量跟恐怖的地方法院有差異
最高法院在台北,中南部的法官又不一定會想去
司法再怎樣不獨立都還是比立法院的素質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