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04su3 2025-01-01 22:56:26※ 引述《chen10 (tom)》之銘言:
: 原文43
: 大家好,我肥宅律師啦
: 小弟剛好也有接過不少這種矚目或重大刑事案件
: 但我印象中,法院從來沒有用「被告可以從網路通訊秘密聯絡甚且串供」作為認定被告有
: 羈押原因及必要的論述基礎,高院或高分院也沒有用這種理由駁回抗告或撤銷發回過
: 我是覺得啦,高院這個裁定理由對刑事訴訟實務絕對是一種帝王論述,怎麼說呢?
: 原因很簡單,因為以後檢察官只要用被告有串供之虞作為羈押原因,那後面被告及辯護人
: 就是只能等死;我國刑事訴訟實務上,除了羈押外,完全沒有防止被告與案件相關人等使
: 用網路通訊的限制手段或強制處分,而且就算承諾不拿手機不重新申請sim卡,把上開的
: 邏輯推向極致,也可以說無法排除被告借用他人手機或電子帳號的可能性,那這樣不就以
: 後每件都押嗎?地檢都用這個裁定當範本的話,被告跟辯護人就等死而已了啊??
: 很希望地院堅持住,不然這種怪異裁定成為風潮或主流的話,絕對會嚴重侵害刑事被告權
: 利
推原PO言簡意賅的說明!!!!!
現在就是北撿、北院、高院之間看怎麼玩
從前幾天民眾黨在法庭出來的說話
是能感覺北院是持平根據現行證據來判斷
但也不斷被北檢試探底線
一下說怕逃亡 好啦 高額保金腳鐐都上了
現在又說會串證 媽的 話都你在說
你北檢有沒有盡到調查的職責啊
還是你只負責(聽命)起訴啊
北撿下西下井就不說了 連同行的桃檢都在臭
現在的氛圍就是北撿高院唱雙簧 想要借刀殺人
然後逼北院當這把刀
只是希望北院挺住 寧可給高院自行裁決 也不要當受人擺布的棋子
想要抓人你高院自行裁決 自行告訴社會大眾你就是要抓柯文哲
社會自有公斷!!!!!!!!!!!!
社會自有公斷!!!!!!!!!!!!
社會自有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