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交保

作者: tomx (長門大明神保佑)   2025-01-02 00:20:45
※ 引述《Harm4nKardon (Harman Kardon)》之銘言:
: 我法盲+1
: 4個月來,不是80個證人都被檢調詳細問過幾輪,跟本案有關無關的都問
: 問到證據滿滿,所以起訴了
: 那是還有什麼證能串的?
: 真心搞不懂,有人能解答嗎?
以刑事訴訴法108條來看
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二月,審判中不得逾三月
延長羈押期間,偵查中不得逾二月,以延長一次為限。
審判中每次不得逾二月,如所犯最重本刑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審、第二
審以三次為限,第三審以一次為限。
之前關的四個月就是偵查中兩個月+延長一次兩個月=四個月
現在想羈押的就是審判中,第一次的三個月,可延長三次,每次兩個月,北檢一定想關滿
他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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