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就陷入一個很有趣的迴圈內
我沒有犯罪 為什麼要羈押我
但是你如果不認罪 那就有串證疑慮
所以要羈押你
http://i.imgur.com/x7nOPwo.jpg
只能說撿院這次大概不管怎樣就是要把你押起來
畢竟兩個大問題無解
1.橘子
2.通訊軟體發達 串證容易
今天不管套用在哪個人身上都適用
畢竟你不認為自己有罪
就算沒有實質證據都行
只要檢方認為你有罪不承認
那就可以把你押到承認為止
※ 引述《sss1234 (簡簡單單)》之銘言:
: 檢查官說你某年某月某日有做什麼
: 自己還要去舉證沒做
: 先判30年在說
: 在牢裡也不能查證據
: 就白白被關,出來已經廢了
: 台灣現在要抓人隨時可抓嗎?
: 有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