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大紀元
2.記者署名:常懷仁
3.完整新聞標題:
危害國安 內政部將聲請解散統促黨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內政部2日表示,根據統促黨資料,其黨員人數超過三萬,核
心成員屢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等,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
,經蒐整統促黨違憲事證,今日經政黨審議會決議通過,將向憲法法庭聲請統促黨違憲解
散。
內政部表示,尊重統促黨黨綱、黨章之政治立場,但不能接受政黨成員屢犯國安法規或以
暴力方式侵害人民權益,亦不容許政黨支黨部或地方黨部的主要幹部與幫派高度重疊,統
促黨與境外勢力、宮廟團體及黑幫組織相結合,雖無國會、地方議會席次或掌握行政權。
但是,內政部指出,以政黨之名行組織犯罪之實,破壞人民生命財產、集會結社及法治國
原則,致人民心生恐懼,已違反憲法增修條文與政黨法之規定。
內政部說明,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有危害中華民國之存
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情事而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經提請政黨審議
會審議通過後,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內政部補充,依內政部政黨審議會設置要點規定,政黨審議會審議案件時,應給予有關機
關、政黨或當事人到場陳述意見之機會;移送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之表決,應有過
半數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內政部表示,今日內政部政黨審議會已依規定請統促黨負責人、秘書長及律師到場陳述意
見,並經政黨審議會討論後,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向憲法法庭聲請統促黨違憲
解散。但因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刻正覆議中,憲法法庭組成時間亦未確定,內政部將視憲法
法庭組成期程及後續發展,依規定提出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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