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4人再遭羈押禁見!北院說明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25-01-03 00:47:36
說真的,小草不知道在悲憤什麼
羈押是柯老闆賺了好嗎
依刑法37條-2
第 37-2 條
裁判確定前羈押之日數,以一日抵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日,或第四十二條第六項裁判所定之
罰金額數。
將來判決有期徒刑的話,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而北所居住條件比一般監獄好多了
吃的好,住的好, 裡面的人講話又好聽
又不用像監獄一樣軍事化管理加強制勞動
這樣算起來,押越久柯老闆越賺啦
小草不要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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