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9 (LIN9)》之銘言:
稍微講一下
能登百岳的人都有進山前的評估
(換句話說就是你能進山登百岳的,通常都有一定經驗或實力
它有分等級的
沒有一定實力,譬如哪些等級的百岳以上經驗,
會直接被打槍不予許可)
所以首先就不會是黃女沒能力爬這種狀況
高山症誰都不願意
然後說長得醜不醜、一定不正、年紀大之類的那些推文
都有點多了
至於爬山山友間,只要所赴的場所顯為一般人不會常至之險地,
彼此間也有「同行」的相互確認意願或行為表現(如整團魚貫入山),
就會成立急難狀況下的法律上「積極作為義務」。
白話點說就是,彼此之間不可以見死不救。
當然所謂見死不救(術語上稱為不作為犯)也有主觀評估的要件差別,
到什麼程度以上算是見死不救?
就本件而言,確保脫力隊員位置安全後,
給予食物讓其在定位等待救援,算是見死不救嗎?
當然都有爭議空間。
消防局所說的則算是一種提醒,
畢竟就主管機關角度而言,
若黃女因此失溫造成後遺症,甚至喪命,
則此團其他山友都會成立遺棄(致死)罪,最輕也有過失(傷害/致死)罪可論處。
換句話說就是如果下午四點消防局救援隊與黃女接觸後
發現黃女身上受了什麼無法回復的損傷,
那此團山友就要緊張了。
但當然,這不代表法律就要求同行之人一定得救命到底
事實上這種捨命作法也不實際
所以只要同行山友可以證明當下沒有其他選擇,
不是不作為,而是無法施行作為
(譬如同行山友「因為隔天還要上班,採單日來回的輕裝上山,
沒有多餘物資可留予黃女」之類的理由,就能成立)
那同行山友就有很大機會可以安全下庄。
: 1.媒體來源:自由
: 2.記者署名:黃佳琳
: 3.完整新聞標題:扯!網路揪團爬南一段 女山友身體不適慘遭7同伴「放生」3千公尺高山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8位山友透過LINE揪團於去年12月28日集合進入南橫南一段爬
: 山,51歲黃姓女山友途中身體不適,7名山友竟將她「放生」在海拔3千公尺以上的高山,
: 直至元旦上午8點,7名山友下山後才通報119救援,目前台東、高雄已派救難人員入山搜
: 救,由於山區氣溫逼近零度,加上天候不佳直升機無法起飛,救難人員預計今天下午4點
: 可以接觸到黃女,希望能助她平安獲救。
: 高市消防局指出,8位來自全台各地的山友,去年12月28日申請入山攀爬南一段,預計12
: 月30日下山;元旦上午8點58分,林姓山友報案,指稱家住桃園、同行的一名51歲黃姓女
: 山友,在前往海拔3293公尺的卑南主峰途中,疑似出現高山症,身體不適暫留山區,而他
: 們一行7人已完成登山計畫下山,希望消防局能派員入山救援黃女。
: 消防局獲報後傻眼,質問「怎麼會把身體不適的人獨留3千公尺深山」,但報案的林姓山
: 友說,下山前有回去看過黃女,還把食物留給她,但黃女無法隨著他們下山,一行人各有
: 工作和生活,在確認黃女安全暫無危險的情況下,讓她留在山裡「休息」,待身體狀況恢
: 復後再下山,但又擔心她的安危,才會報案請求協助。
: 由於黃女待援地點位於高雄和台東交界處,兩縣市消防隊獲報後各派遣一支救難隊上山,
: 原本預計今天將委請直升機上山搜救,但因天候狀況不佳,直升機無法起飛,目前仍是由
: 人力步行冒險攀爬入山。
: 據報案的林姓山友指出,黃女待救地點為南一段32.5K三叉峰下營地,由於該處電話無法
: 撥通,黃女已失聯2天,救難人員擔心這幾天寒流來襲,山區體感溫度直逼零度,無法確
: 定黃女的身體還撐不撐得住,目前已加緊腳步,台東救難人員預計今天下午4點會接觸到
: 黃女,希望能早日助她平安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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