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陳宥菘
3.完整新聞標題:
翁曉玲指「大陸地區人民為中華民國國民」 陸委會:有誤
4.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2)日表示「大陸地區人民就是中華民國國民」,陸委會副主委梁
文傑回應說,這個說法有誤需要指正,在台灣地區有戶籍或者無戶籍者才是中華民國國民
,「白話來講,有資格參加健保才是中華民國國民」。
具有陸配身分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日前遭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職,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2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內政部做出違法解釋的行政命令,翁曉玲於會上表示,依照「憲法
增修條文」或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甚至「國籍法」規定,「所有大陸地區人民就是
中華民國的國民,這是無庸置疑的」,如果否認,等同宣告「兩國論」。
梁文傑2日主持召開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他回應指,去年五月,行政院已經通函向各個部
會解釋過關於大陸地區人民是不是中華民國國民的事情。他指出,「入出國及移民法」的
規定很清楚,所謂的中華民國國民是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居住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或者是在台灣地區的無戶籍者」。
梁文傑表示,過去曾經有一些法院的判例,譬如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可
以提起國家賠償等等,去年行政院五月份曾經發函,指這個解釋已經不通了。
梁文傑表示,所以現在的中華民國國民「是很確定的一群人」,也就是用最白話的講,有
資格參加健保才叫做中華民國國民,「所以翁曉玲委員的說法其實是承襲過去很多機關或
是法院的一些錯誤,我們在此指正」。
行政院去年5月24日發布主旨為「有關中國大陸人民似取得等同我國國民權利義務函釋檢
討事宜及立法原則」通函令各部會,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
,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相關解
釋函令已經由陸委會會同相關機關完成檢討,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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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但是你也只有在解釋層面更動而已
中華民國憲法就是把大陸地區當我國領土卻被你無視
真的要上諸憲法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