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

作者: nic0911 (台南好冷)   2025-01-04 12:45:21
※ 引述《Richun (手殘)》之銘言:
: 建議內政部可以去跟蕭美琴打個一架。
: 根據目前的奇葩法律呢,因為名義上還在內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跟中華民國各自宣稱法定領土內的人民有國籍。
: 但控制區域沒有那麼大,所以戶籍成為實際有作用的東西。
: 無戶籍國民,成了非控制區的所有名義國民總稱。
: 在這個前提下,法律中對於「無戶籍國民」拿戶籍要求變頂級的G8東西。
: 概念上是,一個無親無故的人,得有個超神經歷才能被認可拿到戶籍。
: 除了大神以外,其他的無戶籍國民都當你是對面的間諜,滾。
: 蕭美琴就是在這情況下,靠著那少數被認可的經歷拿到戶籍的。
: 現在內政部搞這個解釋,是直接在嗆後山電磁砲囉?
其實就同一個國家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
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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