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25-01-04 13:27:18侵占罪的態樣是把持有關係變為所有關係
所以你要先持有才能侵占
依照法院實務見解
這個持有必須是基於契約或法律規定
別人轉錯帳到你戶頭
你持有這筆錢不是基於契約或法律規定
不成立侵占
※ 引述《CHB1980 (阿彬)》之銘言:
: 我從來不接陌生電話及簡訊
: 但這樣會有個問題
: 萬一是有人轉錯帳到我的帳戶
: 陌生電話其實是銀行打來的
: 我一直不接電話
: 對方萬一告我侵佔
: 這案件是否成立?!
: 我是不是真的要跑法院?
: 有人懂其中門道嗎?
: 可以分享法律見解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