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力阻立院爭議三法 柯建銘提「公投解散

作者: bota (llll)   2025-01-04 15:52:02
我覺得柯總召的法律認知有一問題
公投法第二條的公投事項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不包括解散機關喔
會動不動喊公投,
是不是看到之前大家討論, 通過的三法公投廢止?
然後造樣造句??
然後從 柯總召 喊公投解散國會這件事看起來
酸民是不是不得承認, 法律是一門專業
連在立法院待一輩子的, 都會鬧這笑話
所以西方自古重視法學 , 不是沒道理的對吧?
酸民要承認這是一門學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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