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ulagu (超越)》之銘言:
: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2日宣布,中共媒體《海峽導報》的社務委員林靖東拿經費
: 捏造假民調,介入台灣總統大選,《海峽導報》不是單純新聞媒體,有統戰性質,將暫停
: 《海峽導報》及其所屬《福建日報》報業集團來台駐點。
說轉給其他大陸媒體,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
相信只能讓其他衛視來承辦,而不可能再是由地方報刊負責,否則相同的事情恐怕會一再
循環出現
且要尋找到有良心的中國記者,難度恐怕很高...
: 據自由亞洲報導,由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指傳媒》案起訴書中描繪的統戰網絡裡,林靖東
: 只是其中一環,而她藉助媒體工作執行對台灣新聞界的統戰已經超過20年,至少三度以《
: 海峽導報》記者身分派駐台灣。
說到這部分,一審是「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選訴字第一號」,目前正在上訴二審
中(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一一三年度選上訴字第十六號)
其中就「林靖東」(即大陸地區人民)部分,按照針對被告林献元(即被告之《指傳媒》
記者)相關之段落:
被告林献元委託被告蘇雲華製作上開大選民調前,曾於112年9月30日21時許,致電詢問證
人即趨勢民意調查股份有限公司之個案顧問劉典倡關於製作總統大選之民調費用,其等對
話內容略以:「林:喂,電話比較清楚,沒有啦,我們要設定題目,指定問卷時間,這樣
子可以嗎?」,「劉:通常我們都是相互討論出題目的啦,啊如果你們要設定題目的話,
建議你們先把題目給我們作評估,才有辦法報價。」,「林:喔喔喔,題目評估之後才報
。」,「劉:因為通常我們比較少這樣做啦!」,「林:我知道我知道,因為我們有特殊
目的,所以我們要自己弄題目。」……「劉:這個部分我比較難報價,如果你是說我們自
己的題型,我們自己的題庫,可能比較單純,但是。」,「林:沒關係啊,就大概多少就
好了,我只要抓一個那個就好了。」,「劉:我沒有做過那種你們給我們題目。……大概
20到30至少啦,假設是做你們的題目,我覺得25到30跑不掉啦,啊如果假設是做我們自己
做的題目,可能可以到20,但是都還是要看題目的數量、狀況。……而且要看你們要做幾
份啊。」,「林:應該也是,信心水準應該也是1000多份吧,你要有點公信力的話,對啊
對啊,因為要做總統的。……就抓30就對了。」,「劉:沒有,要看題目,有可能不用那
麼多、有可能不用那麼多,要看你們的題目會不會增加我們訪員問的邏輯問題,因為我現
在不知道你題目長什麼樣子,如果是正常的題目當然也是沒有關係啦,我現在不知道你們
問什麼。」,「林:喔,了解了解,所以問完之後的,我題目還沒跟我老師討論耶,我不
知道怎麼問,我只是說,因為我們老師說他沒有那個,就是沒有電訪員啦!然後他可以設
定題目跟跑結果這樣子啦。」,「劉:好啊,那不然就是他題目可以接受我們作排列組合
跟微調嗎?怕的是他要求一定得要這麼問,一定要這樣的順序,那就有點麻煩……因為這
樣就變成行銷邏輯了,這樣就不是在做訪談,你知道嗎?因為什麼題目在前面,哪個選項
在後面,照理來說我們會用亂數去跑。」有該通訊監察譯文在卷可稽。足見被告林献元於
委託被告蘇雲華製作上開大選民調之初,即已就製作民調之用途懷有「特殊目的」,因此
希望能自行「設定題目」,而非單純以製作民調為目的,並已知悉製作民調需要抽樣上千
份樣本,因此需要電訪員,所需經費大約20至30萬元不等,但被告蘇雲華並無電訪員及經
費,更明確知悉倘若未依一般正常之民意調查方法製作民調,將淪為做行銷而非做民調訪
談。
被告林献元於偵訊及本院訊問時供稱:
我並沒有完全依照被告蘇雲華給我的民調結果公布,我調整……民調結果,把侯康配支持
度調升一點,一次是調1%,一次是調1.5%,一次是調2%,第一次調是我自己想的,因為差
距比較大,第二、三次是林靖東拜託我的,我受到大陸媒體同業林靖東請託,基於人情壓
力,所以更改、調整民調結果,調整目的是把侯拉高,賴降低,讓侯輸少一點,拉近他們
的差距,我於12月9日向被告蘇雲華說,剩下2波勝負數據要大幅翻轉,就是要讓侯康大贏
,民調上要讓侯康比賴蕭高,修改目的就是要讓藍營民調翻轉勝選,或民調不要輸那麼多
,因為林靖東他們也都是支持侯康,希望我能幫這個忙,……該次民調結果是侯康首次超
車,所以這一次民調我就沒有修改,我有說最後2次民調要藍營大幅翻轉,但被告蘇雲華
拒絕,他說不一定要贏才會勝選,第2名反而會增加選民支持,讓第2名變第1名,被告蘇
雲華本身就是支持藍營侯康,他覺得侯康當選對國家比較有利,……分別把侯康配分別提
高1%、2%外,也有把未表示意見的也修改,這樣才能湊成100%等語。嗣於本院準備程序
供稱:調整民調數字只是為了要讓數字好看,讓雙方差距接近,沒有什麼特殊目的,數字
會比較漂亮、比較好解釋,看起來比較有一搏的機會,作為預測的參考等語。
而依被告林献元上開供述,對照附表一所示之被告蘇雲華手稿數據及被告林献元發布之數
據中,……侯友宜支持度由21%調整為22.5%,賴清德支持度由28.22%調整為26.72%,……
侯康配支持度由30.33%調整為31.33%,未表示意見由17.89%調整為16.89%,……侯康配支
持度由31.05%調整為33.05%,未表示意見由18.38%調整為16.38%等情,有上述「元丰傳媒
」、「指傳媒」、「藍雀新傳媒」、「台灣華報」、「台灣民眾電子報」、「全民生活資
訊網」、「peponews」、「環球日報社」、「alllifenews」、「chinatimes」網站列印
資料、被告蘇雲華手稿照片、手寫民調比對新聞民調結果圖表存卷可稽。
再參照前述被告林献元與證人劉典倡間之通訊監察內容可知,被告林献元自始明知自己與
被告蘇雲華並無電訪員及民調製作經費,卻仍然有意識、有目的地持續製作、發布有利於
特定候選人之民調結果,營造有利於特定陣營候選人勝選(包含逆轉勝)或少輸之氣勢或
氛圍,甚至早在被告蘇雲華提供……民調數據時,倘被告蘇雲華所提供之民調數據不合於
自己「特殊目的」,即可逕自修改並發布自己所想要之民調數據及新聞內容,其後,因被
告蘇雲華所提供……之民調結果,侯康配支持度首次超過賴蕭配,合於自己修改或發布民
調之目的,因此未予調整,一旦被告蘇雲華所提供……之民調數據又有不符合自己「特殊
目的」之情況,即再次修改被告蘇雲華所提供之民調數據,在在均足見被告林献元主觀上
應有操弄民調數據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之意圖,客觀上亦有傳播不實之事甚明。
況且,被告林献元自陳為靜宜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之教育程度(見警詢筆錄),縱使未曾修
習過關於民意調查或社會科學方法等課程,至少也已有基礎統計學觀念,對於抽樣、信賴
區間和信心水準等基本統計觀念,自不能諉為不知,而其與證人劉典倡間之通訊監察內容
,更足以證明其明確知悉製作民調需要抽樣上千份樣本調查,卻逕自與大陸之媒體同業林
靖東討論後,自行調整想要的民調數據,顯然係將科學民調(ㄉ一ㄠˋ)作為私人民調(
ㄊ一ㄠˊ),其辯稱沒有什麼特殊目的云云,其辯護人辯稱其主觀上沒有影響選情的意圖
云云,均不足採信。
言論自由為憲法所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
意見、追求真理以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言論不問其議題或內容,
公共的、政治的或私人的皆在受保障之列。發表言論是基於理性或出自情緒也非所問,言
論有無價值、是否發生影響亦不在考慮之中。但明知為與事實不符的主張,或虛構事實的
言論,則屬言論自由之濫用,且因侵害公益或他人之名譽或人格權,自得依憲法第23條規
定,以法律限制之。而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而散布謠言罪,即屬法律對於言論自由所
課予之限制。本罪以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
,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為成立要件。行為人主觀上明知為虛構或不實之事,而仍決意著手以公開方式
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以遂其使某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之意圖,而發生損害於公眾或
他人之危險,即足構成。至於該候選人事後是否果真當選或不當選,公眾或他人是否因而
實際發生損害,均非所問(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103號)。而查,被告林献元基於
影響我國正副總統選情之意圖,利用上揭由被告蘇雲華製作之不實民調結果,甚至更進一
步調整、虛捏民調數據,直接或間接發布在上揭各該網路新聞媒體平台,以我國選舉經驗
常見操作「棄保效應」、「從眾效應」或「西瓜效應」之候選人選戰策略或選民策略性投
票之情形以觀,自有足生損害於其他候選人及選民之危險。
至於被告林献元之辯護人雖援引同期間其他民調結果,主張被告林献元調整數據在誤差範
圍內,與其他媒體發布之民調結果相去不遠,而無誤導選民之可能云云。惟當代政治科學
或民意調查,強調以科學方法和客觀立場(尤其係以統計學為基礎),從調查母體中隨機
抽取某一比例之個案作為受訪樣本,透過詢問受訪樣本對特定人物或議題之意見或態度,
據以推論母體所有個案之看法;亦即,民調在當代政治科學研究上,屬於科學之研究工具
,在經過嚴謹之調查、抽樣及執行下,民調結果才是一個科學答案(即以科學之調查方法
所得出之結果)。本案被告蘇雲華並未依一般正常抽樣調查之科學方法製作上開民調數據
,被告林献元又憑著個人對於特定候選人之喜好或其大陸友人之請託恣意調整、虛捏上開
民調數據,顯然係有意以「偽科學」、「假民調」或以被告蘇雲華之學術聲譽,傳播上開
不實民調作為影響大選選情之特定政治目的。被告林献元之辯護人前揭所辯,既違反民調
之科學研究方法而有倒果為因之嫌,被告林献元所為亦顯有藉此操弄選舉輿論風向之危險
,所辯均難採憑。
整個看完之後是覺得,整篇判決既然沒有提到「統一戰線」(或其網絡)論述,《自由亞
洲電台》要任意連結,似乎有點太過頭
但是就與林靖東關係之部分,大多都放在不另外宣告無罪部分,因此要斷章取義詮釋關聯
性,感覺上有點不妥...
「假民調」之事,引起懷疑時便是對候選人不公平的體現,要看清楚面貌,還需要更科學
的判斷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