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對方侵占遺失物,要和解還是?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25-01-05 23:24:39
乳蹄
前陣子因為自己一時粗心
將電腦包放在地上忘了帶走
等到發現怎麼手空空的時候早就不翼而飛
調閱店家監視器,鎖定犯人影像
也到派出所做了筆錄、提告侵占
原本想說走個流程後就當沒這回事
該補辦的證件、需要買回的東西
也弄得差不多了
結果就在今天下午派出所打來
說犯人找到了,有請他到所說明
但是對方沒有帶著侵占的東西過來
員警表示之後地檢署會寄通知書來通知出庭
其實我只想找回原本遺失的東西
看樣子十之八九被變賣掉了 = =
要求賠償八成也拿不出錢來
查了下一般的侵占遺失物也用不著吃牢飯
就罰個一萬五千元這樣 = =
直接跟對方和解嗎?
橫豎東西找不回來也沒得賠償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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