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韓國檢警拿著地方法院簽發的逮捕令
要進入總統官邸逮捕總統尹錫悅
但總統侍衛長率領總統府護衛拒絕放行
(都是軍人、相當於我國總統府憲兵)
尹錫悅總統的說法是
逮捕程序不合法
發出逮捕令的地方法院不適格
總統是國家元首兼最高行政長官
行政司法立法是三權分立
要逮捕代表行政最高權的總統
必須要代表司法最高權的「憲法法庭」發出逮捕令才符合法理
而憲法法庭正在審理彈劾總統案
如果是憲法法庭發出傳票,尹才接受
地方法院發出的逮捕令,抱歉這不行
且韓國法律也規定
總統府涉及重大國家安全事項可拒絕搜查
總統本身也依法有不受刑事訴究的保障
當然憲法法庭有權停止此一法律權限
但那必須是憲法法庭
普通法院不行
所以目前就卡住了
一方堅持有權逮捕總統並搜查總統官邸
另一方堅持沒憲法法庭的授權就不合法
總統府侍衛拒絕放行
問題來了
雖然總統府侍衛是軍隊的菁英
但檢察官、一般警察人數比較多
如果強行動武、不惜使用武力
應該還是可以強闖總統官邸成功吧?
為何韓國警方不直接動武逮捕尹錫悅
將挺戒嚴的尹錫悅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