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史書華:查證本來就不是我的責任!

作者: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25-01-07 13:52:29
說真的
他們造謠也只能放任他們造謠阿
捐款有編號 監察院有資料
不代表法院必須採信
法院可以不認他們的證據阿
阿你對他們提告妨礙名譽
法院也認為沒有證據證明
到時候妨礙名譽不起訴
然後對方反告誣告罪
馬上讓你們進去關
提交證據法院不採信 又不是沒有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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