逕自開鎖進屋讓友人胞妹受驚嚇竟被打死 2凶手想交保過年
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男子陳信良不滿曾同住的張姓友人未經同意自取鑰匙進屋,夥同同鄉的黃承恩把張帶回租
處,拿鋁製棒球棍毆,張因橫紋肌溶解及併發症死亡,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依傷害致死罪
判陳、黃各9年、10年徒刑。因羈押期15日屆滿,台灣高等法院今開訊問庭,兩人都說想
「回家過年」。
32歲的陳信良與同齡的黃承恩都是雲林縣水林鄉人,與張姓死者也是朋友。2023年9月25
日下午3點,張未經同意擅自拿取陳的胞妹放置在信箱中的房門鑰匙,開門進屋,陳的包
妹妹嚇到,向哥哥告狀。
陳、黃在4點前趕回,找到離開不久的張,將張帶回屋內,兩人拿球棍毆打他;當晚6點又
拿童軍繩綑綁張,黃繼續毆打,張多處鈍性瘀傷,雙手上臂內外側大面積暗紫色瘀傷,導
致雙上肢肌肉損傷,因傷勢嚴重而死亡。
陳信良從事二手車買賣,黃承恩無業,曾於2018年間因施用二級毒品遭判刑3月,易科罰
金執行完畢。桃院國民法官庭審酌陳、黃明知傷害行為恐造成被害人死亡,卻仍拿鋁製球
棒毆打,造成死者家屬無限傷痛,兩人雖坦承犯行,但未和解,死者家屬也不原諒;雖然
起因是為了避免陳的胞妹居所再被人入侵,但國民法官庭認為兩人未循合法途徑解決紛爭
,更以私刑手段毆打被害人致死,分別量刑。
案經上訴,兩人羈押期限15日將屆,高院今天下午開訊問庭。陳向法官說想要交保「回去
過年看媽媽」,黃也說家裡還有父母,希望能返家團聚過春節。
陳的律師張全成表示,陳在案發後有通報救護,沒有離開現場,也坦承犯罪、配合司法追
訴,他是因妹妹人生安全遇到危險才鑄成憾事。黃的律師陳孟彥也說,已無人證或物證可
勾串,盼能以交保、限制住居都手段替代羈押。
蒞庭檢察官則認為兩人涉犯7年以上徒刑重罪,有逃亡之虞,建請繼續羈押;是否繼續羈
押,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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