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出租人頭帳戶應該被視同詐騙共犯!

作者: democrat (democrat)   2025-01-09 21:07:21
鄉民痛恨詐騙,應該也知道台灣有不少人因為出租自己的帳戶給詐騙集團,換取每個月定期的租借費,最後被逮補而被判刑的原則。
這種人很多都說自己不知情,不曉得自己帳戶被用在詐騙,要求法官輕判。
但這種人有收錢,要求輕判根本不合理吧,應該被視為同夥,貫徹鄉民重判詐騙的原則,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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