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25-01-10 17:13:08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王玉樹
3.完整新聞標題:
高放核廢選址 將設公投旋轉門
縣市不辦 中央來
4.完整新聞內文:
04:10 2025/01/10
核廢最終家園將啟動!經濟部放射性廢料專案辦公室即將揭牌,重頭大戲將
是推動《高放選址條例》立法,除了設計回饋金,還要制定「公投旋轉門」
條款。如果縣市政府不辦公投,將由中央或場址所在鄉鎮直接辦理,一掃過
去地方消極不辦的卡關問題,預計下半年條例出爐送政院。
核廢料有低放與高放2種,後者指的就是輻射較高的用過核燃料棒。目前核廢
料除蘭嶼儲存10萬桶低階核廢料外,高階核廢都在三座核電廠內,但核一、
二廠已在蓋戶外乾式貯存場,將作為高階核廢「暫時的家 」。
但最終核廢料還是需有個歸宿,也就是最終處置場,而找地點須要先有法源
,這也就是《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設置條例》重要性。
台電昨天在立法院進行預算審議,表示經濟部已成立「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
案辦公室」,預計今年掛牌,將可進行《高放選址條例》立法。
據了解,專案辦公室將先與公民團體對話,凝聚共識版本,由於選址涉及人
口分布、地質條件,會設置專家平台協助完成修法,舉辦公聽會,拚下半年
正式提出《高放選址條例》送行政院,再交付立院三讀。
有鑑於《低放選址條例》完成後,依法2012年選出達仁、金烏坵兩場址,但
台東、金門縣政府卻消極不辦理公投,導致卡關10多年來沒進展。《高放選
址條例》內容重點除涵蓋場址評估作業、回饋金設計外,重點將放在「公投
旋轉門」。
所謂「公投旋轉門」,會設計若地方縣市政府不辦理公投,由中央與核廢所
在鄉鎮作為順位辦理機構,避免場址選擇工作中斷。
經濟部表示,會先端出「菜單(回饋)」,徵求自願場址,如果沒有,才會
由該部的委員會選出多處潛在場址,進行公投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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