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辦案方式:
懷疑有收賄,展開監聽與收集金流,掌握金流證據之後收網收押起訴。
極權國家的辦案方式:
沒有金流證據就先收押,把所有隱私情報全部扣留,押人取供,要求被告互咬換取緩刑,媒
體宣傳罪行讓與論未審先判,等到收押期限時才起訴,在起訴書中極盡抹黑被告,並在找不
到金流證據時依然在起訴書上寫某時某地收賄,並且提出高到不合理的交保金與電子腳鐐之
後,再不斷抗告讓法院繼續收押。
你以為我在說台灣嗎?我說的是像中共這種極權國家或是以前的國民黨才有可能這麼做啦,
台灣白色恐怖這麼多年了應該不會有政黨敢讓白色恐怖復活吧?對吧?
※ 引述《robo》之銘言
: 如題啦
: 台灣是法制國家
: 正常來說你沒違法的話政府不能對你怎樣
: 但檢方在沒合理證據的情況下把人關了幾個月
: 明顯就不合理
: 但還是會有人支持檢方這麼做
: 到底是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