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祝蘭蕙
3.完整新聞標題:
柯文哲確定在看守所過年 黃帝穎點出抗告理由2大荒謬點!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遭起訴並羈押禁見,柯文哲的律師提
出抗告,但高院昨天(11日)深夜駁回。柯文哲確定今年要在北所過年。律師黃帝穎今天
(12日)稱許高院依法獨立審判,不屈從白營代理主席黃國昌等人的政治干預,同時也點
出柯文哲抗告理由2大荒謬點。
柯文哲本月10日委由律師至北院遞狀抗告,高院合議庭昨天深夜近12點作出裁定,駁回柯
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等4人
的抗告。
高院認為,北院原審以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
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足認被告等人有動機潛逃海外,或串(滅)證以
妨害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顯難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或以科技監
控設備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對此,黃帝穎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高院扛住民眾黨111干預司法的政治壓力,依法獨
立審判,符合民主法治普世價值,法院不受民眾黨黃國昌政治干預,符合世界民主國家司
法獨立常態。」
他接著指出,「柯文哲抗告理由至少2大荒謬!第一,柯文哲抗告辯稱沒有串證滅證事證
,這早已被高院裁定列明『7大串證滅證事實』打臉。第二,柯文哲辯稱橘子只是證人,
不是共犯,那橘子何須潛逃?」
黃帝穎直言,「橘子經手柯文哲多筆鉅額犯罪所得,如果只是證人,何必潛逃被通緝40年
?柯文哲又何必下紙條要橘子出國?柯文哲淡化橘子角色,明顯違反經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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