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店賣吃的,類似精緻甜點
他賣的東西
全台灣除了他那家店以外
都買不到,
沒有弄網路配送平台,
賣的東西只能內用不能外帶,
而且老闆也只會讓看起來對他料理充滿興趣的人
請他入內享用
吃過的人都覺得老闆的料理與其它店不同,有著口感綿密,還有某香氣與甜膩融合在嘴巴裡
的獨特風味,這新鮮的感受不斷地刺激食用的人。
在外人看來,這家店只能入內才能吃到這麼好吃的料理,所以覺得老闆在做行銷策略,吃完
一次感覺意猶未盡,明天還想再來一次。
但老闆也不是故意的,他的用意也只是讓他欣賞的人吃到他所做的甜點。
這算是一種飢餓行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