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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蔣勇佑
3.完整新聞標題:
林秉文未列刑事局查緝專刊因要法院發文?新北院打臉刑事局
4.完整新聞內文:
「百億賭王」林秉文棄保潛逃遭通緝,還利用個人臉書囂張嗆聲引發眾怒,立委質疑刑事局
未將林刊登於要案查緝專刊。刑事局昨澄清,未接獲新北地方法院發文協請,但不影響通緝
身分;新北地院稍早回應,此部分應由警方內部依規定自行斟酌處理,不需由法院另行發文
刑事局始得刊載。
新北地院指出,合議庭去年12月27日對林秉文發布通緝,同日即傳送電子檔及分別寄送通緝
書給警政署、海巡署偵防分署,請求協助緝捕歸案法辦,副本抄送高檢署、移民署、新北市
警局等單位,警政署也已公布於在「查捕逃犯網路公告查詢」平台。
至於刑事局「重要緊急查緝專案」部分,依警政署「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
」,司法機關發布的通緝、協尋資料,由司法院及法務部每日以電子檔傳送警政署,再由該
署資訊室轉錄「查捕逃犯處理系統」資料庫,並由接獲通緝書之警察機關負責線上核校。
各級警察機關送刊的要案(緊急)查緝專刊暨要案協尋專刊資料,經警政署核定後輸入「查捕
逃犯處理系統」,並通報各警察機關轉知逕自警政署知識網-警政知識庫中「要案(緊急)查
緝專刊」功能及刑事局網站查詢。
由於新北地院已將林秉文通緝書寄送警政署,並透過司法院傳送系統傳送電子檔,是否登載
於上開「重要緊急查緝專案」,是由警政機關依上述規定自行斟酌處理,不需由法院另行發
文,其中恐有誤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8488897
6.備註:
奇怪了,到底現在到底哪邊說的對,
一下這邊推那邊,
一下那邊打臉這邊,
幹不要最後又沒人負責了,
比我們辦公室推責任還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