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楊國文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套房命案「車手頭」槍殺2車手稱願替死者盡孝 高院仍判無期
4.完整新聞內文:
詐騙集團「車手頭」蘇柏源與楊姓、陳姓男子均參與詐騙,不料,楊、陳被逮,竟供出蘇男
,蘇要求2人翻供,楊卻開口索求800萬元「改口費」,蘇約2人談判,竟以行刑式槍殺2人,
一審依2個殺人罪,判蘇無期徒刑、褫奪公權。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蘇向陳母鞠躬道
歉,稱若有機會願代死者盡孝,高院今判決上訴駁回,仍判蘇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38歲的蘇柏源與29歲的陳姓、楊姓男子都是詐團同夥,2022年8月,擔任車手的
陳男、楊男提款時被警方逮捕,供出蘇男是「車手頭」。蘇男要求陳男、楊男改口,卻楊男
被獅子大開口要求應給付800萬元才願意改口,蘇心生不滿,
蘇男心生殺意,暗中買好槍、彈,2022年9月1日晚間赴桃園市桃園區一處套房與楊、陳等人
見面談判時,雙方發生口角爭執,蘇暴怒下,持槍近距離先朝楊的右太陽穴及頭頂處連開2
槍,致楊當場死亡。
蘇接著朝陳的右太陽穴開槍,陳亦當場倒地死亡,蘇見狀取走楊、陳2人的手機,逃離現場
。警方獲報將蘇追緝到案。
蘇男應訊稱行凶前曾吸食K他命,造成精神障礙而無法辨識行為違法。桃園地院將蘇送請精
神鑑定,鑑定結果認為案發前蘇男雖施用K他命,但未影響其辨識或控制能力。
桃院審理認為,蘇僅因爭執即起意殺人,即使經長期監禁與輔導治療後,是否能改正回歸社
會亦難以期待,判2個殺人罪均為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上訴高院審理後,雙方經過調解,曾達成和解,但陳姓死者母親忍不住抱怨蘇未履行和解條
件,委任律師稱蘇故意殺害2人,情節重大,符合憲判8號所指「情節最嚴重」之罪。
蘇坦承犯了不可諒的錯,感謝陳母願意和解,若有機會願意代替死者盡孝。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23855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