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民眾黨幹部被依集遊法移送

作者: hawick (刺蝟哲學)   2025-01-15 16:55:21
集會遊行法第六條係規定集會、遊行禁制區,禁止集會、遊行之地區為: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其範圍包括各該地區之週邊,同條第二項授權內政部及國防部劃定之。
台北地院周遭包含北檢在內是法定集會遊行禁制區
真有法盲去禁制區集會遊行
被移送還要喊司法迫害
不愧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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