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和解協商時 提議用做愛賠 究竟合不合法?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5-01-16 16:17:34
如果車禍糾紛時
提出要對方 用做愛賠償的人
不是台北地檢署的 陳立儒 檢察官
而是一般民眾
那麼一般民眾之間 對於法律糾紛 提出用做愛賠償
到底有沒有犯法?
陳立儒 被告性騷擾 我們無法得知他有沒有犯法
因為沒有進入審判 他就賠錢與對方和解了
若是一般民眾提這種要求 被告性騷擾
法院有判例 認定這樣違法嗎?
有沒有八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