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itaha (好爽)》之銘言:
: 日前聲請人黃麟凱委任之律師經閱卷,正藉此檢視就其個案裁判上具否憲判8意旨部分,
: 聲請人自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此亦屬憲判8判決理由第147段揭示,為保障聲請
: 人之權益並彰顯其對釋憲聲請之貢獻賦予聲請人就原因案件有個案特別救濟之機會。
: 今晚法務部長、總統簽署的執行令,在聲請人仍在進行救濟的情況下,必然是違法、違憲
: !也是國際社會所不能接受的殺人行為!
: 距離媒體所報導的執行時間,尚有一個半小時。違法執行,與恣意殺人無異,為政治利益
: 殺人,其心可鄙。敬告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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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就聲請釋憲阿
阿 對吼 現在送聲請案要定暫時狀態
原來如此阿 如果暫時狀態沒過 你們就不能聲請釋憲了耶
懂了沒有 懂得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