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RURU (滷肉羞)
2025-01-19 15:55:43新聞稿一堆字越看越糊塗
想說還是抓報表來看比較直觀
看起來這一筆雖然叫做委辦費
但是實際都是拿來發獎金的
也有附註這一筆是加值營業稅法58條規定的
http://i.imgur.com/dOKkX9j.jpg
參考文件附註的前年度通刪
也是標注排除法律明文規定的支出
http://i.imgur.com/S9eATxt.jpg
想說到底能不能刪?
看一下去年後來怎麼做的
看起來一開始送出預算案時是157.6億
http://i.imgur.com/w1VO1kp.jpg
後來變預算時確實少了約5%
修成149.7億
http://i.imgur.com/6OZt2MQ.jpg
結論好像是可以刪的
字眼上58條只說法定“提撥“
通刪排除的是法定“支出“
參照去年被刪了接近8億
這篇新聞稿的金額應該也是可以刪?
話說去年有沒有發類似的新聞稿
呼籲大家的7.9億獎金要被立法院刪減
會大幅影響財政業務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