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博弈集團洗錢87億海賺逾6千萬 主嫌判刑3年6月
中時 郭良傑
方姓男子等3人組成博弈網站洗錢集團,以高薪招募20名成員,分4處從事洗錢、匯兌等不
法行為,不到2年洗錢87億餘元,不法獲利6700萬餘元。高雄高分院21日依組織犯罪、洗
錢等罪判方姓主嫌3年6月徒刑,胡姓及郭姓共犯均判2年6月,其餘20名受雇共犯另案判決
均獲緩刑,全案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方姓男子等人從不明管道取得賭博洗錢機房自動化系統、越南銀行
人頭帳戶及賭博網站網址,找來胡姓、郭姓男子負責管理、指揮在高雄市租用民宅,陸續
成立4處洗錢機房,再跟賭博集團成立的賭博網站系統串接,合作洗錢。
檢警查出,方男以每月5到8萬元薪資,招募20名員工負責4個洗錢機房,用自動化程式輔
助作業流程,以境外帳戶層層轉帳躲避查緝,協助博弈網站、詐欺集團轉匯贓款,並從事
地下匯兌,從中抽成牟利。
判決指出,方男等人從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替賭博集團洗錢金額總計約為越南盾 7 兆4
7億餘元,即約新台幣87億1241萬餘元,方男等人可從中收取抽傭約新台幣6713萬餘元,
方男等人除判刑2年6月到3年6月不等外,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新台幣5千多萬元沒收,於全
部或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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