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ndau (賴宏道)
2025-02-01 02:29:45政府沒作為當然是個問題,
但我覺得啦,台灣法律判太輕才是問題根源。
詐騙這種事情跟什麼傷害殺人不一樣,
這是有錢賺的,你看都有園區了,
根本變成一個產業。
詐騙這東西當然自古就有,
但是以前一來通訊不發達,
二來財貨通常是實質物品,要轉移不易。
現在一個不知道在哪裏的人,
就可以輕鬆騙你幾百萬。
規模完全不同。
這種犯罪比傳統的偷竊更可怕,
不但規模更大,
而且傷害人類之間的信賴。
我記得幾年前吧,
有個叫小玉的網紅,
用換臉AI不知道變誰,
他還沒有騙人喔,
但就因為這種行為本質是種詐欺,
好像被判了好幾年吧。
政府要是拿出這種力道打詐,
我相信一定會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