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看到前車打方向燈 不減速不讓的人多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5-02-01 05:45:40
: 其實根本問題是台灣的逼車文化
: 大車逼小車
: 小車逼機車
: 機車逼行人
:
: 大欺小
: 全台灣沒人發現這個問題
你的語言習慣就是誇大,所以你的話有價值,但要打八折聽
如果我要表達和你一樣的意思
我會說 '台灣幾乎沒多少人發現這個問題';我是語帶保留,你是膨風
你自己就是發覺的一人了,你不是人嗎?
還是你要說'除了我,全台灣人沒發現這個問題'
那這樣不嫌自大嗎?
所以,你會不會忽略了小車也可以逼大車
這是讓人會反思一下的事
: 理論上最多的交通工具
: 應該享有最多的權力
: 卻是最不適合機車的道路
這裡你的邏輯就打結了
既然是大讓小,那麼是行人該享有最多的權力
而如果行人不想走路,改騎腳踏車
那麼腳踏車也該比機車享有更多權力
是以大小而論,怎麼到這裡就變成以數量而論?
你的邏輯怎麼會自我攻擊呢?
我騎腳踏車,靠右,卻在十字路口可能被後方機車'右方超車'
這點我也很難接受
要嘛排我後面,要嘛左方超車,時速若超過三十,我還要求必需保留半公尺以上安全距離
這距離,大部份汽車會給,而機車肯保留距離的較少
你要說大讓小是很不錯的,但講著講著幹麻變數量呢?
: 你大逼小 是威脅別人的生命安全
: 所以容易路怒症
機車也不少路怒症,是威脅別人所以路怒嗎?
我想他們還想加一個'被別人威脅所以路怒'吧。。
這樣比較完整啊
當然啦,機車也有威脅別人的,所以我說機車也會小逼大
都補上,才叫完整
你只想推動你要推導的邏輯,所以容易沒看到
邏輯在你文中,變成推銷的工具
而不是先進行觀察,再去找原理
是你想推的政論,影響你的原理,再影響你的觀察
這很不符合'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原則
: 那麼你開大車就會處處小心
: 再輔以機車優先的道路設計
由你前面說的,大讓小的原則
我推導出來應該設計腳踏車優先,行人優先
: 那麼機車優先也是同樣的道路
我曾經堅持機車優先,在新竹做過一次
結果我是紅燈前第一輛車,在轉綠燈後無法行駛
因為機車仍然從我左邊右邊不斷鑽出
根據安全距離不足,我拒絕催油以免落入逼車
結果紅綠燈轉換三次,我都沒有前進
這政策很有問題,機車族都有人自我檢討了
他們說'紅燈時分割車道,一轉綠燈就不再分割'
或者說'只要汽車開始動了就不分割'
我覺得他們都比你更體諒
路權的設計是互相體諒,不會像你只想機車優先
: 重點是邏輯一致
我已經點出你邏輯不一致的地方了
你前面是大讓小,後面變成看數量
照你這種邏輯,如果機車被限制數量,汽車變成最多
你就會說應該給汽車最大的權力?
我不是這樣說的,我倒認為,合理的車種分流也是好的
現在大家一直在罵車種分流,說車向分流才好
那是因為擠在同一條路
事實上腳踏車專用道對腳踏車很友善,而它就是車種分流
換言之,車種分流如果要有優點,必需好好設計,
而不是在同一個場合被車向分流比較
重點不在文字;文字無法描述差異,必需攤開設計圖來看
以重機上國道來說,我也提出一個看法
我說如果把西濱改叫國道,又如何?
西濱已達時速 90,有我小時候國道的速度了
大家要的不是'國道'這個名字,而是抱怨'想用的那一條路不能用,無法自由自在'
因此,車種分流要顯出優點,
必需設計出'我想用的就是能用'這樣順著大家自由意志的設計
舉例來說,我在頭份騎腳踏車,我都鑽巷子,小到汽車不想來
這是我自己找到的車種分流,而且速度比和大車爭道還快
大車要在大路上塞車,我自己走小巷子都不塞車
這是我自願的,所以我會喜歡這種車種分流
政治需要順勢而為,道路規劃也是
小轎車不能開進夜市,而機車可以
小轎車自有它的限制,也沒你想的全面輾壓啊!
大貨車,重車不能行駛高速公路內線道
他們也不抗議啊
那為什麼機車就要抗議對他們的路線規劃?
這裡還是要像擺七巧板一樣,想法子把大家的願望都擺進去
不是誰優先的問題
明明不同的工具有不同的優點,良好的設計是 各擅勝場
騏驥驊騮 日行千里 鑽穴補鼠 不如狸狌
莊子秋水篇寫了很多道理
: 雖然說防禦性駕駛也是正確的觀念
: 但不該是國家政策
如果我尊重你的生命,超過你尊重自己的生命
這本身就是一種諷刺了
: 噓 qq204: 逼你媽 台灣小車就是一堆畜生打死不讓 36.238.221.112 02/01 04:52
: → qq204: 妳怎麼不說日本看到方向燈會讓 36.238.221.112 02/01 04:52
: → qq204: 台灣一堆卡你旁邊整路死不讓你變得 36.238.221.112 02/01 04:53
: 你今天看到別人逼機車時
: 你不說話
: 改天你被卡車逼時
: 發覺已經沒有人可以幫你說話了
小車也會逼卡車的
互相都應該尊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