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yz168 (小黑)
2025-02-01 13:11:04你這個替雙方思考的肇事原因假設,還滿通靈的...
你知道方向燈打了,正常駕駛都是慢慢的往要切入的車道移動嗎?
而不是突然的急切,第一要讓切入車道的車輛有機會可以反應,
坐車讓車,或是前進的動作,也可讓靠近車輛做出反應,切車的車輛
也可以有機會反應是否繼續動作,或是可採取必要的反應,例如
車輛發現有碰撞風險,可能會做較長的切入駛入車道的動作。或是可能
採取其他動作。所以前車的動作基本沒任何錯誤。
而後車看到,只要前車未完全離開該車道,本來就必須保持距離,
這是基本常識,一定要等到前車完全切出,才能通過,至於什麼
油門踩下去爾爾,有開車的人都知道,油門踩了又不是不能收,
也可以踩煞車,車子本來就是要在可控制的狀態,做煞停的動作,
更何況前車又不是在靜止的狀態,根本都還在前進,要那樣往人家
屁股追撞下去,你知道那個油門要多完全的不顧的踩下去才有可能嗎?
肇事駕駛是一個20歲的年輕人,基本上只能說是駕駛經驗以及控制車輛
的能力完全的不合格,也對於基本的安全防衛駕駛,毫無觀念可言。
甚至合理的懷疑有暴衝路怒的可能,因為被前車一直卡住,這個很可能
會衝動行事。他的家人讓一個年輕人領到駕照就上路,當然沒問題,
但是基本上應該對於該年輕人的叮嚀也是基本沒有,當然可以說這個
也是超譯。但是以我自身開車的經驗,剛開始駕駛,家人都會在副駕
陪伴,也會叮嚀一些基本行車的規則跟安全駕駛的經驗。久了很自然的
會把這些事情牢牢記住。
所以什麼後車油門大腳踩下去怎樣的,不能作為他非故意肇事的原因。
※ 引述《q123212 (q123212)》之銘言:
: 前車看後面距離夠
: 方向燈一打就慢慢滑過去
: 沒再確認
: 後車一看前方超車燈亮了
: 直接一腳地板油下去
: 一個以為安全沒double chack
: 一個以為對方會讓
: 結果就是這麼個結果
: 這就台灣日常,一天要死8個
: 可能剛好在年節發生
: 不然哪有啥好討論?不懂
: 反倒後車車主跑去靈堂我比較驚奇
: 是有軍師嗎?其實也不用特地去啊
: 這在台灣最多就緩刑